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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当心水杯偷听了你的日子!长沙一商家售卖偷听设备获刑

来源:欧宝体育加群    发布时间:2024-08-28 19:45:00

  南都讯 记者赵青 实习生聂卓欣 通讯员朱超龄 看似一般的香烟盒、水瓶、腰带等物品竟是偷听设备,经改头换面的偷听设备,将收集到的信息传送到特定软件处理,令人防不胜防,“偷听风云”或许正在你我身边演出。近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一同这样的案子。

  公诉人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6月,同案人袁某生(另案处理)建立长沙市芙蓉区某电子科技类产品商行,并租借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路某房作为工作地址。

  2015年开端,袁某生连续延聘被告人曾某倩、王某琨、袁某环、周某勤为职工,由袁某生担任从广州市某公司进货,被告人王某琨、袁某环担任出售,被告人曾某倩、周某勤担任库房办理,经过发微信朋友圈等方式向全国出售胶囊状无线耳机和无线接纳发射器,水杯型拍照设备、手表型拍照设备、皮带型拍照设备、纸币型拍照设备、矿泉水瓶拍照设备等电子设备。

  2020年5月29日10时许,曾某倩、王某琨、袁某环、周某勤在某电子公司内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

  公安机关当场从该公司及库房缉获电脑主机5台、手提电脑2台、移动硬盘2个、人民币3万元、公章2枚、营业执照1份、现金日记账2本以及大批其他设备,经判定,是偷听、窃照专用器件。

  公诉机关以为,被告人曾某倩、王某琨、袁某环、周某勤无视国家法律,不合法出售偷听、窃照专用器件,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违法现实清楚,依据的确、充沛,应当以不合法出售偷听、窃照专用器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以不合法出售偷听、窃照专用器件罪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依据,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判定人出庭对相关判定定见作出阐明。

  庭审完毕前,各被告人作了最终陈说。四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现实及罪过均不持异议,认罪认罚,并期望法庭对其从轻处分。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以为,公诉机关指控现实清楚,依据充沛,罪名建立。在共同违法中,被告人曾某倩、王某琨、袁某环、周某勤起非必须效果,是从犯,应当从轻处分。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曾某倩、王某琨、袁某环、周某勤犯不合法出售偷听、窃照专用器件罪,别离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十个月不等,并处分金及没收作案工具。

  法官提示,商铺、网络店肆要合法经营,出售特定产品需以恪守国家法律和法规为条件,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答应;关于市面上的偷听、窃照设备,一蹴即至要加强法律意识,不要随意购买、运用,否则将面对行政处分乃至刑事追责;在日常居家、旅行出行过程中,如发现有被偷听、窃照的状况,要第一时间报案,维护本身的合法权益。